咨询事业单位内人员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及相应问题

2024-04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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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咨询:本人湖南住建系统下的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,经初步了解,如能够考试通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,但也会因为是事业单位而无法完成后续注册,为此有疑问:如果考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,但是因所在单位不是生产单位的客观原因下无法完成注册的,是否可以按照应急[2019]8号文件第33条,在单位职称认定上,视为已具备了工程师中级职称?还是一定要完成注册后才能视为?如不能视为,那么是否也有不公平性,有无解决方式 咨询时间: 2024-04-26

    回复:您好!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! 根据《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》(安监总人事〔2017〕118号)第十五条,以及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(应急〔2019〕8号)第三十三条规定,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级别与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相对应,不再组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,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,即视其具备工程师职称。职业资格与职称衔接有关政策,建议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。回复单位: 人事司     回复时间: 2024-04-30